中国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欧企坚定在华投资信心******
中新网北京11月17日电 (记者 李金磊)“在新征程上,中国将更加注重推动绿色发展。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更多体现在绿色、低碳。我们要的发展是减少黑色经济、高碳经济,增加绿色经济、美丽经济。”
11月16日,生态环境部与欧在华跨国企业高层圆桌会在北京举行,向外界传递出中国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决心,提振外资企业在华投资的信心,进一步深化生态环境领域合作,共同推进美丽中国建设。
11月16日,生态环境部与欧在华跨国企业高层圆桌会在北京举行。明确方向
中共二十大报告提出了“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等重要论断,并做出了相应的战略部署。
许多在华外资企业希望及时、全面、准确把握二十大报告的最新精神和主要内容,也非常希望了解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中国在绿色发展方面的相关部署。为响应企业诉求和关切,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中国新闻社主办,中国新闻网承办了此次圆桌会。
此次会议是继国家发展改革委与美在华跨国企业高层圆桌会后,“中新论坛·解码二十大”系列的第二场活动,也是二十大之后中国新闻社、中国新闻网政企交流一次重要活动,为促进在华跨国企业发展与国际经贸合作发挥积极作用。
圆桌会以“启航新征程 推动绿色发展”为主题。中国欧盟商会及道达尔能源、UPS、法国兴业银行、大众汽车、康明斯等50余家外资企业高级代表参会,涉及能源、汽车、交通、金融、物流、高端制造等行业。
会议强调,中国将坚定不移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坚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是坚持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应有之义。全球经济绿色复苏与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目标总体一致,绿色发展国际合作潜力巨大。
在新的征程上,中国将更加注重推动绿色发展,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
明晰路径
绿色经济是人类发展的潮流。绿色低碳发展创造的需求会非常大,无论是在绿色技术、绿色产品,还是在绿色管理方式、绿色人才方面,都有极大的需求,市场前景广阔。
会议指出,中国将鼓励发展绿色环保产业,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和循环利用,同时将坚持高水平对外开放,吸引全球资金、技术、人才等优质要素和产品,加强绿色发展领域国际合作,与各国一道共建清洁美丽世界。
会上,企业代表围绕党的二十大报告相关内容以及美丽中国建设、多双边环境合作、碳市场建设、企业绿色转型等议题与生态环境部相关司局负责人进行了深入互动交流。
在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方面,会议介绍了相关政策措施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当前进展,并从推动企业绿色转型的角度提出了下一步考虑,强调打通市场主体间、市场主体与监管部门间的信息壁垒,引导企业采取环境友好的生产、经营、投资方式,让环保工作突出的企业更好地展现自身。
在碳市场建设方面,会议介绍了中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建设取得的进展成效,各项预期目标基本完成,分析了当前全国碳市场建设面临的主要挑战,并提出了相关工作考虑。下一步,将加快完善制度机制,持续强化市场功能建设,稳步推进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建设。
会议希望与会企业继续保持对华投资的热情,积极融入中国新发展格局,深度参与中国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进程,为确保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促进全球经济绿色复苏做出贡献。
坚定信心
当前全球经济低迷,中欧作为当今世界两支重要的力量,双方加强合作,不仅有利于中欧双方,也有利于世界经济复苏。近年来,面对复杂严峻的国际形势和层出不穷的风险挑战,中欧经贸与投资合作依然延续增长势头,为面临衰退的全球经济注入更多稳定性和新动能。
会议指出,中欧在绿色发展、环保产业领域具备坚实的合作基础。
从发展前景看,绿色发展是国际社会的共识和世界发展的潮流,欧盟“绿色新政”与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目标总体一致,路径相似,双方有着广泛的共同利益、相似的战略诉求,在新能源、绿色制造、绿色服务等领域已经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合作。
随着中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力度加大,形成了巨大的产业市场。中欧环保产业和技术合作契合程度高、新机遇多,双方有着技术、制造和资金互补的优势。
会后,企业代表表示,通过聆听圆桌会关于党的二十大报告精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核心要义解读以及中国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和碳市场建设等方面政策措施的介绍,对于在华深化生态环境领域合作有了更深入更全面的掌握和理解,更加坚定了在华投资的信心。
企业代表表示,未来将紧扣中国新发展理念和绿色发展主题,积极把握新发展机遇,为促进中欧绿色经济合作走深走实、共同推进美丽中国建设、推动建设一个清洁美丽的世界做出积极贡献。(完)
浙江两会即将开幕 将审议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相关草案****** 发布会现场。张煜欢 摄 中新网杭州1月9日电(张煜欢)9日,浙江官方在杭州举行2023年浙江省两会新闻发布会,介绍了即将召开的浙江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和浙江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有关情况。记者了解到,浙江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将审议《浙江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草案)》,助力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拓展中小微企业发展空间。 浙江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将于1月12日至16日在杭州召开。浙江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将于1月11日至15日召开。浙江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共有14项建议议程,包括听取和审查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及“一府两院”工作报告,选举浙江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和委员,选举浙江省政府省长、副省长,审议《浙江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草案)》等。 中小微企业是经济链条上最为活跃的群体,也是浙江经济的特色和活力。如何进一步增强中小微企业发展信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浙江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李章军介绍,浙江作为中小微企业大省,早在2006年就制定出台《浙江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条例调整对象包括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自上述条例实施以来,其在改善中小微企业发展环境、促进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年来,中小微企业发展环境有很大变化,特别是受经济下行压力影响,中小微企业的生存发展压力有所加大。同时,随着中小企业促进法的全面修订和我省‘两个先行’目标的确定,现行条例已不能完全适应我省高质量发展的需要,亟需修订完善。”李章军说。 在2020年制定《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保障民营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基础上,浙江制定《浙江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草案)》。上述草案经浙江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经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先后三次审议。为发挥人大代表在立法中的主体作用,凝聚浙江全省上下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广泛共识,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了将上述草案提请浙江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的议案。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