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取得的非凡成就令人钦佩!”******
“中国取得的非凡成就令人钦佩!”
——记外国嘉宾参观“奋进新时代”主题成就展
“成就非凡”“不可思议”“令人钦佩”……
27日,来自128个国家和国际组织的驻华使节、30个国家驻华使馆商务机构负责人及在京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中国外文局所属单位的外国专家等共300余人来到北京展览馆,参观“奋进新时代”主题成就展。对于十年来中国取得的巨大成就,外宾们由衷赞叹。
展览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的伟大成就、伟大变革,设序厅、中央综合展区、地方展区、展望展区、室外展区和互动展区6个展区,面积超过3万平方米,运用图片、实物、模型等6000多项展览要素,角度丰富、内涵饱满。外宾们怀着极大的兴趣认真听取讲解,在各类展品前驻足体验,交流观感。
在中央综合展区,一叶叶“成就”风帆拼成的中国经济“奇迹号”巨轮模型吸引外宾纷纷上前合影“打卡”。
阿根廷驻华大使牛望道对中国在脱贫攻坚领域的开拓表示赞赏。“在习近平主席的带领下,中国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中国人民正意气风发向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迈进。”
在“坚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开创中国特色大国外交新局面”单元,冈比亚驻华大使康蒂在一件展品前久久驻足,激动地回忆起冈中元首友好交往的故事——2017年12月,习近平主席在北京同来访的冈比亚总统巴罗举行会谈。巴罗总统向习近平主席赠送了非洲传统乐器科拉琴。
“科拉琴是非洲国家的重要礼物,它弹奏出来的声音被称为‘祥和之音’。”康蒂说,“非常高兴在这里看到我们的‘国礼’,文化交流能够跨越千山万水。”
格鲁吉亚驻华大使阿尔赤·卡岚第亚说,作为国际舞台上很有影响力的国家,中国坚持对外开放,以自身新发展为世界提供新机遇。作为共建“一带一路”的受益者,格鲁吉亚期待同中国开展更积极、更深入的合作。
在云南展区,讲述2021年云南亚洲象北迁南归的视频吸引众多外宾凝神观看。牛望道说,阿根廷高度评价中国在绿色发展、环境保护等领域作出的努力和开拓。“环境等问题日益成为全球性问题,没有国家能够‘独善其身’,正因如此,习近平主席提出的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得到广泛支持,全人类必须团结合作共同应对全球性挑战。”
“天问一号”着陆器模型、“奋斗者”号全海深载人潜水器模型……室外展区,一件件展现新时代中国人上九天、下五洋壮志豪情的展品,吸引外宾们拍照留影。
“非常高兴看到中国取得了这么多科技创新成就。”尼加拉瓜新任驻华大使科罗内尔说,中国不仅注重自身的发展,也愿意为世界其他国家提供科技援助。
所罗门群岛驻华大使傅桂说,所中建交3年以来,两国关系取得巨大进展。“中国的发展经验给包括所罗门群岛在内的发展中国家带来了希望、树立了榜样。”
中央民族大学美籍专家马克·力文是2014年度中国政府友谊奖的获得者。“我来中国已经17年了,如果问我对什么印象最深刻,那就是中国取得了全方位的发展成就。”
“我对‘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这句话的印象非常深刻。”外文出版社俄罗斯籍专家季莫非·巴赫瓦洛夫说,展览的每一个单元都体现着中国共产党的力量,从中都能看到党员们所作的贡献。
“从经济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到维护国家安全、推动国际合作……这个展览很好地展现了中国的真实情况。不论是中国人还是外国人,当他看到中国在十年内发生的巨大变化时,一定会明白,中国将为全球发展事业开创更加光明的前景。”巴赫瓦洛夫说。
(新华社北京10月27日电 记者温馨、成欣)
《光明日报》( 2022年10月28日 02版)
上班第一天就摔伤,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公司要不要赔?******
上班第一天摔伤 公司赔了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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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调查发现,近年来,类似案例和判决并不鲜见。“试工期”“试岗期”以及“未建立劳动关系”“未转正”等,不是逃避工伤赔偿责任的借口。建议用人单位在“社保空档期”购买雇主责任险以分散用工风险。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上班第一天就摔伤,公司要不要赔?这是前不久发生在湖南湘阴的真实案例。最终,湘阴法院判决公司对摔伤的员工赔偿10万余元。
在这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用人单位到底冤不冤枉?
记者调查发现,近年来,类似案例和判决并不鲜见。综合来看,在“倾斜保护原则”下,我国的劳动法更倾向于保护弱势劳动者利益,兼顾用人单位利益。
上班第一天摔成八级伤残
事情发生在2021年6月9日。老杨应邀前往当地一家建设公司从事装模工作。他和公司提前约定,工资按天发放。没想到上班第一天,他就因施工过程中脚下打滑,不慎摔伤了右手。后经工伤鉴定,伤情构成八级伤残。
赖以生存的右手致残,老杨觉得很倒霉。事发后,老杨与公司就赔偿事宜沟通,但未达成一致。向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申请后,仲裁委裁决公司赔偿老杨107498元。老杨不服裁决,诉至法院。
湘阴法院审理认为,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老杨虽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并不影响双方劳动关系的认定。
而在各项工伤赔偿标准的确认上,法院认为,因老杨是临时工,又在上班第一天受伤,不能举证证明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因此,仲裁委以该公司缴纳工伤保险的基数4931元,作为杨某工资计算工伤赔偿数额,符合相关规定,应予认可。
法院最终判决该公司向老杨支付工伤待遇费用共计107498元。记者了解到,目前该判决已生效,公司已向老杨赔付全部金额。
“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理应被认定为工伤,并依法享受工伤待遇。”办案法官表示。
类似案例和判决并不鲜见
记者调查发现,在面对类似老杨这样的劳动者的不幸遭遇时,法院往往会在贯彻公平、公正原则前提下,对劳动者依法予以倾斜保护。
同样事发湖南,同样是上班第一天受伤。在长沙天心区从事外墙灯具安装工作的刘某,工作时不慎从高处跌落受伤,鉴定为九级伤残。
公司认为刘某刚上班第一天,双方还未签订劳动合同,也无法购买工伤保险,其与刘某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但法院审理后认为,公司作为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是法定义务。刘某虽仅工作一天,但不影响对双方劳动关系的认定。最终判决公司赔偿刘某18万多元。
即使上班第一天路上出了意外,也属工伤。2017年,小陈成功应聘昆山某电子厂。去厂里报到的路上发生交通事故。
电子厂认为,出事当天小陈并未到厂里办理入职手续,也未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尚未建立劳动关系,自然就没工伤一说;公司并非不给小陈缴纳工伤保险,而是因为他没来报到,双方还未建立劳动关系,厂里没有义务帮他缴。
但法院最终认定,因电子厂未为小陈缴纳社保,小陈发生工伤,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电子厂承担给付责任。最终判该厂赔偿小陈11万多元。
如果入职第一天就离职,且回家途中死亡,算不算工伤?答案是:也算。同样是2017年的事:王某与悦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被派遣至另一家公司工作。入职第一天,王某提出辞职,并办理了离职手续。不料当天下午,王某骑电动自行车被货车撞倒,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王某被人社部门认定为工伤。两家公司不服提起上诉。法院审理认为,劳动者离职当日完成的交接工作等也是其工作组成部分,其离开公司回家的行为应视为下班。且员工向用工单位申请辞职不等于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及时为员工缴纳社保是关键
“这些案例有两个常见的争议点:一是双方劳动关系的确立,二是各项工伤赔偿标准的确认。”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律师吕帅分析。
吕帅告诉记者,无论劳动者是“上班第一天”或是“未转正”,只要符合劳动关系建立的特征,那么自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开始,二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即已建立。
实践中,为了相互了解、选择,有的企业会为新员工设置“培训期”“试工期”“试岗期”等期限。但也有不合规企业借此推卸劳动用工的法律责任,不缴纳社会保险。一旦员工在此期间发生工伤,企业便以“未建立劳动关系”“未转正”为由,试图逃避工伤赔偿责任。“其实试用期对劳动者的影响仅表现在解除劳动合同和工资待遇方面,对工伤待遇没影响。”
此外,很多企业会选择在员工转正后缴纳社会保险,或当月入职、下月办理社保登记。吕帅认为这种做法不但不能为企业省多少钱,还可能带来无法预期的后果。
“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转正后缴纳社保的操作显然违法;当月入职、下月办社保的操作看似不违反法定时限要求,但殊不知,30天之限是法律给予用人单位的最长宽限期,并非不缴纳社保的免责期限。”吕帅举了一个现实案例:2020年10月,上海某公司因工期紧张,加急招聘了操作工李某,当晚李某办好手续后正式入职到岗,不料工作两个小时后猝死。事后,家属要求公司给予一次性补偿140万元。
“这就是一起典型的反映‘社保空档期’的事件。”吕帅建议,在“社保空档期”,企业可以购买雇主责任险以分散风险。他同时提醒劳动者,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并以双方劳动关系存在争议为由拒付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者应准备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医药费发票及证明双方存在用工事实的相关证据,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